四川发展新兴产业园区投资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部及两家下属企业常年
四川
四川发展新兴产业园区投资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部及两家下属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机构选聘 项目 公开比选公告
因我公司经营业务实际需求, 现 需选聘一家律师事务所 为四川发展新兴产业园区投资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两家出资企业( 简阳蜀弘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四川发展川渝合作产业园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 兹欢迎符合条件的相关单位参加本项目的公开比选。
一、 报名时间
2025年5月20日9:00 —— 2025年5月25日17:00
二 、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一) 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若为分公司,需提供总公司相应授权说明) ;
(二) 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 两 年内 ( 2023 年 5 月 1 日至今) 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未出现重大违法经营行为,未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未被列入工商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三) 财务状况要求: 近一年内( 2024 年 1 月 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财务状况无亏损或净资产大于 0 ;
(四) 具有 从事 法律业务的 资质 ;
(五) 报名机构 近一年内( 2024 年 5 月 1 日至今)至少具备一项正在实施或已完成的为园区 / 片区开发运营类企业、城投 / 基建类企业 以及产业园区投资并购项目 、市政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项目提供法律服务的业绩(类型满足其一即可) ;
(六) 为本项目配备的律师服务团队不少于 6 人,其中团队负责人应为执业 10 年以上(含)的专职律师,服务团队中执业 10 年以上(含)的专职律师不少于 3 名,其余人员应均为执业 5 年以上(含)的专职律师,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增加配备律师助理 ;
(七)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八) 不 接受联合体参选。
三、响应性文件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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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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