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和田市基层优秀团干部、少先队辅导员、优秀团员交流交往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新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TSZFCGZBDL-2025-034
项目名称: 2025年和田市基层优秀团干部、少先队辅导员、优秀团员交流交往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2362500
最高限价(元): 23625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2025年和田市基层优秀团干部、少先队辅导员、优秀团员交流交往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362500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1.从基层团组织中评选出优秀团干部、少先队辅导员、优秀团员,分别在疆内和疆外开展1次交流活动;共计100人。2.合理安排优秀少先队工作者、优秀少先队员赴疆内、疆外参观学习等活动;共计100人。3.组织500名9岁至16岁中小学生分5批次前往昆玉市、阿拉尔、石河子等兵团城市的红色教育基地和和田地区博物馆、图书馆、约特干故城等开展游学交流,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加强正确的中华民族历史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其中:和田市团委、和田市少工委带队干部2名,9-16岁中小学生共计500人,(其中:将学生分5批次,每批次92人,共计460人,在和田区域内进行开展游学交流,疆内其他兵团城市选择40名优秀学生到阿拉尔市、阿克苏开展游学交流。)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款项付清之日止。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JY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投标人应具有法人资格,具有经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需提供公司2、3、4、三个月社保证明(缴费凭证,个人明细)(新成立时间少于3个月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
(3)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2025年2、3、4、三个月的完税证明及纳税证明,如完税证明中无法完整体现出2025年2、3、4、三个月的完税情况,须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无欠税证明(无无欠税证明及完税凭证的,须提供由税务机关出具的针对2025年依法免税收的证明材料,社保代扣不作为完税依据);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成立公司可不提供但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月资信证明);
(5)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息系统(http://www.gsxt.gov.cn)受过处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本次采购活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7)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8)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单位须具备有效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