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县景阳集镇停车场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湖北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MDES2025-15
2、采购计划备案号: 422822-2025-00300
3、项目名称: 建始县景阳集镇停车场建设项目
4、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 197.166881 (万元)
6、最高限价: 197.166881 (万元)
7、采购需求: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 9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应当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资格及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以职称证为准),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必须是本单位注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以职称证为准),且未担任其他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 类证书。(3)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规定,本项目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供应商应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