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洛阳市市直机关公务用车加油采购项目征集公告
河南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洛采公开-2025-65
2、项目名称:洛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洛阳市市直机关公务用车加油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5,200,000.00元
最高限价:15200000元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
| 1 | 洛直政采招标(2025)0070号-1 | 洛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洛阳市市直机关公务用车加油采购项目 | 15200000 | 15200000 | 是 | 15200000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152000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本项目采用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中的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入围2家供应商为洛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提供国标汽油(92#、95#、98#)等、柴油(0#、-10#)等加油服务;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框架协议期限:2年;
5.4、质量要求:合格;
5.5、最高限价:因系统格式限制,最高限价以征集文件中的为准。
6、合同履行期限:2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3.2、供应商须具备《成品油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计量器具周期检定证书》、《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3.3、供应商须在洛阳市各区域内有加油网点不少于3个且河南省内加油网点不少于25个,征集人根据实际情况就近加油(须提供相关材料)。
3.4、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时,应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征集文件)。征集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入围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入围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注: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以分支机构名义参与投标,征集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分公司)负责人”,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可使用总公司及其他分支机构的资料,同一公司的不同分支机构(分公司、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若同时参加均按无效标处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5-26 23:59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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