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煤集团大峪煤业有限公司一采区西北及西南缓采区地面物探技术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山西
-长治市
山西晋煤集团大峪煤业有限公司一采区西北及西南缓采区地面物探技术服务项目 询比采购 公告
(项目编号: JNC334-CGN-250529065 、 SXMTZB2501F-529(N) )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长治市 上党区
一、采购条件
本 山西晋煤集团大峪煤业有限公司一采区西北及西南缓采区地面物探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JNC334-CGN-250529065 、 SXMTZB2501F-529(N) ),已由 山西晋煤集团大峪煤业有限公司 以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大峪煤业有限公司会议纪要〔 2025〕18次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 山西晋煤集团大峪煤业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 “平台”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进行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 大峪煤业有限公司位于长治市上党区,井田面积 6.5035km 2 ,批准开采 15#煤层,根据晋煤化解产能办《关于第二批煤矿减量重组方案的批复》(晋煤化解产能办发[2020]4号)文件,大峪煤业进行减量重组,重组后生产能力为60万吨/年。根据矿井采掘衔接安排,未来3年井下布置的巷道将接近矿井西北及西南缓采区,总面积约1平方公里, 为满足设计生产条件,需超前开展地面物探工作,查清含水层富水性以及采空区积水等情况,指导下一步采掘部署及防治水工作 。
2.2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 山西晋煤集团大峪煤业有限公司一采区西北及西南缓采区地面物探技术服务项目 :
标段(包)内容: 大峪煤业一采区西北及西南缓采区地面物探技术服务 。
2.3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 签订合同后三个月内完成 。
2.4服务地点: 山西晋煤集团大峪煤业有限公司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 满足采购人要求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 山西晋煤集团大峪煤业有限公司一采区西北及西南缓采区地面物探技术服务项目 ,该标段(包)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 2 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 地勘工程类 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 6个月内任意一次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 3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具有 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 地面物探业绩 。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 ”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
①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 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 ”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 (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 4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3. 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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