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玉一期、二期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防护能力提升招标公告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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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玉一期、二期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防护能力提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墨玉一期、二期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防护能力提升,招标人为新疆新华圣树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墨玉一期、二期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防护能力提升。
2.2 招标编号:BRR24-ZB1-ZB-060-019。
2.3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 项目概况:新疆新华墨玉光伏电站(含一期、二期)总装机容量 180MWp,由新疆新华圣树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开发建设,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墨玉县西南部约24km 处,北侧紧邻乌鲁木齐至和田铁路线,南侧与G315 国道相邻的国有未利用荒地上,占地 375.63 公顷,属国有未利用土地。共布置 720380 块 260 Wp 多晶硅电池组件,转换效率为 15.9%。一期 50 Wp 项目于 2015 年 3 月 10 日正式开工,2015 年 6 月 28 日并网发电,二期 130 MWp 项目于 2015 年 9 月 11 日正式开工,2016 年 6 月 4 日发电。年总辐射量为5816.92MJ/㎡,年日照时数为 2753.9 小时。运营期 25 年,在运营期内年均发电量 23817.7万kWh,年均利用小时数1323.3 小时。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墨玉一期、二期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防护能力提升,主要包括:恶意代码防护装置、安全U 盘、便携式堡垒机、入侵规则库更新、省调一二区路由器更换、横向隔离装置和网络安全监测装置的采购、安装及调试工作。
2.6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 15 日内完成供货,到货后7 日天内完成安装调试且确保验收合格。本项目质量保证期限为24 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能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 年(2022 年1 月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防护(须含便携式堡垒机、恶意代码防护、USB 安全管理系统)的服务业绩。
3.3 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必须具有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CISAW(专业级)人员认证或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CISP 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资质证书。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不同投标人在参与项目时硬件特征码或 MAC地址异常一致,或参与项目的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一致的(平台自动排查,如出现上述情况,中核电子采购平台将自动禁用投标人在平台上的权限,情节严重的,招标人有权按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将供应商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管理)。
②投标人处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招标人及其所属专业化公司黑名单或灰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平台自动排查)。
3.5 代理商参与投标须提供针对本项目货物授权委托书及原厂服务承诺函。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截止时间:2025-05-26 16:00附件下载
2498626517476549809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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