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关庄乡人民政府海原县2025年农村公益性事业财政奖补关庄乡关庄村巷道硬化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宁夏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5NCZ(ZW)0000688
项目编号: NXZRY-2025-013
项目名称: 海原县关庄乡人民政府海原县2025年农村公益性事业财政奖补关庄乡关庄村巷道硬化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元): 1005103.98
最高限价(如有): 1005103.98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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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2025年农村公益性事业财政奖补关庄乡关庄村巷道硬化项目 | 海原县2025年农村公益性事业财政奖补关庄乡关庄村巷道硬化项目 | 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施工 | 1 | 详见磋商文件 | 1005103.98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1005103.98
合同履行期限: 项目建设期限为4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2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及《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规定,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3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2.4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满足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未提供者不予以认定。 2.5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小型、微型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 注:供应商在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开标现场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