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数字经济开发区万溪核心区二期151号—2204项目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监理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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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数字经济开发区万溪核心区二期151 号—2204 项目段基础设施建设项
目工程监理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CQKHYN250513
1.竞争性谈判条件
本采购项目为云南省数字经济开发区万溪核心区二期151号—2204项目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监理服务,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云南云上云大数据产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竞争性谈判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云南省数字经济开发区万溪核心区二期151 号—2204 项目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位于云南省数字经济开发区万溪核心区二期,南起向宝大街,北至横三路,道路全长336 米,为城市次干路,红线宽度为 30 米,双向四车道,设计车速 40KM/h。项目建设内容为:道路、交通、给水、排水、中水、燃气、电力、电信、照明、绿化、管线综合等。
2.2 采购范围:完成云南省数字经济开发区万溪核心区二期151 号—2204 项目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从施工阶段至保修期内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变更控制、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合同管理、资料管理,组织协调(四控三管一协调)以及保通工作和材料检验,受委托参与地勘、设计、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及保修期内可能出现的修复等过程的全过程监理。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第六章 采购需求。
2.3 采购预算:30.00 万元。
2.4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已落实。
2.5 服务期限:项目开工之日起至本项目所有监理服务工作完成为止(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满)。
2.6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7 质量要求: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云南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理工作管理暂行规定》《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行业)现行的相关质量标准、验收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指导工程建设的有关文件及竞争性比选文件的内容,认真、全面履行《监理合同》,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
2.8 标段划分:本次谈判采购只设1 个标段。
2.9 本次谈判采购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3.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谈判申请人须为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资质要求:谈判申请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3.3 人员要求:
(1)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承诺常驻现场(每月不低于24 日历天)且不更换。注册证须注册在本单位并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提供证书、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2)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不少于3 人(不包含总监理工程师),且均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证须注册在本单位并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提供证书、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3.4 谈判申请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3.5 财务要求:谈判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交2022 年-2024 年(或2021 年-2023 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或内部财务报表(注: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注:谈判申请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成立满1 年不足3 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财务报表(注: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不足1 年的企业,附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相关财务证明资料)。
3.6 信誉要求:
(1)近三年(2022 年1 月1 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无因谈判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被项目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列入黑名单;谈判申请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谈判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提供书面承诺。(原件加盖公章)
(2)由采购代理公司分别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谈判申请人是否为严重失信主体和失信被执行人,并将查询结果提供给谈判小组,若谈判申请人“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或“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将否决其谈判资格。
注:谈判申请人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谈判活动,否则否决其谈判资格。
3.7 其他要求: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谈
判(提供声明函)。(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谈判(提
供声明函)。3.8 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5-22 17:00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高级会员及询价会员查阅)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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