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源电力和丰电厂石灰石粉框架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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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源电力和丰电厂石灰石粉框架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004491,招标人为国网能源和丰煤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网能源和丰煤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国网和丰煤电有限公司和丰电厂北依谢米斯台山,南临准噶尔盆地,位于沙吉海井田中部偏南,距离南部境界约500m,沙吉海井田地处东经86°27′54″~86°43′46″,北纬46°34′23″~46°41′27″,厂址位于新疆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城东南约63km、和什托洛盖镇东北方向约50km处,该厂址是作为煤电一体化厂址来规划的,行政区划属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管辖。电厂建设有2台300MW发电机组,总装机600MW。
招标范围:石灰石粉年度用量约9000吨。 指标: CaO(%)≥51% 、MgO(%)<1.5% 、CaCO3≥90% 、细度:325目过筛率≥90% 、酸不溶物≤3% 、含水量<0.5% 、二氧化硅<2%。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一年内(按需供货)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石灰石或石灰石粉销售合同业绩2份,且单份合同供货量2000吨及以上(若合同无明确总量,需提供甲方盖章版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石灰石或石灰石粉化学成分检验报告。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