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胥镇312国道拾旗寨至张河湾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西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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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胥镇312 国道拾旗寨至张河湾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SXCC–[2025]–DL030)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西安市,蓝田县
一、招标条件
本华胥镇312 国道拾旗寨至张河湾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90 万元,招标人为蓝田县华胥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华胥镇312 国道拾旗寨至张河湾建设项目拆除原人行道面层及盖板、新建人行道透水混凝土路面约3200 平方米、花岗岩道沿石750 米、树池盖板110 套、栽植白杨树110株等,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华胥镇312 国道拾旗寨至张河湾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华胥镇312 国道拾旗寨至张河湾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
2、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投标供应商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项目;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 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磋商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开户银行证明材料;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
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
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8、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的声明、参加磋商活动近三年内在
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9、投标供应商及拟派项目经理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备
案,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
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网页截图);10、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
时参加本项目磋商;;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5-26 17:30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高级会员及询价会员查阅)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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