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华电高昌热电有限公司1号炉电除尘输灰系统优化项目招标公告
新疆
-吐鲁番地区
正在报名中
(招标编号: CHDTDZ028/22-QT-035 )
一、 招标条件
新疆华电高昌热电有限公司1号炉电除尘输灰系统优化项目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新疆华电高昌热电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吐鲁番市高昌区亚尔镇吕宗村4队
2.2项目规模: 2 × 350MW高昌热电公司1号炉电除尘输灰系统优化项目 。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设计安排: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改造设计、校核工作。
供货安排:合同签订后30日内将改造所需所有设备运输到指定地点,完成验收。
施工安排:计划施工日期2025年10月8日-29日,总工期20天。具体施工时间提前60日通知投标方。
试验与调试:工程性能试验在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完成。
2.4招标范围:本工程以固定 总 价模式予以发包,主要内容为: 对一、二电场及脱硝省煤器输灰系统进行改造,改造后,改造段节气不低于50%,输灰气源压力降低至0.35MPa,总煤量190t/h、灰分45%情况下或粉尘比重1.1t/m或粉煤灰颗粒度≥60情况下,不得出现堵管现象。包括改造项目勘测、性能摸底和参数收集、数值模拟、设备选型、校核、制造、供货、包装运输、安装、调试及运行维护培训等工作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除尘器由A侧一、二电场四个仓泵和B侧一、二电场四个仓泵各用1根输灰管线至灰库改为一电场四个仓泵和二电厂四个仓泵各用1根输灰管至灰库。取消一、二电场输灰管线仓泵间阀门,配套增加输送器及配套装置。仓泵进料阀由DN200圆顶气囊阀更换为DN200陶瓷面板气动旋转阀门,输灰管道及弯头由DN150更换为DN200,选用耐磨材质。一、二电场及脱硝输灰系统改造后同步完成DCS组态、操作画面升级、逻辑编译等控制部分改造。详见技术规范书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除灰设备 - 新疆华电高昌热电有限公司 1 号炉电除尘输灰系统优化项目 ( CHDTDZ028/22-QT-03501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除灰设备-新疆华电高昌热电有限公司1号炉电除尘输灰系统优化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2项火力发电厂输灰系统改造合同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并能反映出招标人业绩要求:
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投标人应真实有效提供业绩证明资料,并明显在合同中体现出招标人业绩要求,如评标过程中评审委员会无法判断合同业绩有效性时将予以否决。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