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盐酸设备加工采购公告
北京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 脱盐酸设备加工 - 询比采购采购公
脱盐酸设备加工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 采购项目简介
1. 采购项目名称
脱盐酸设备加工
- 采购单位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无
-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资金来源已落实
- 采购项目概况
本次采购物项是对脱盐酸设备加工提出了设计、制造、试验、运输、安装及验收方面的技术要求,并规定了供货商的职责和供货范围。
- 采购方式
公开询比采购
-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
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份额100%
-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1. 采购范围
2.1.1 本次采购脱盐酸设备1套,能实现混合料液中盐酸的脱除和回收复用,并提供设备安装调试和使用培训服务。
2.1.2装置基本信息
该脱盐酸设备用于混合料液中盐酸的脱除和回收复用,主要由自动进料系统、蒸发器、冷却回收系统、控制系统等组成。
2.1.3 标准规范
脱盐酸设备加工需符合下列标准:
序号 | 标准编号 | 标准名称 |
---|---|---|
1 | NB/T 47003.1-2022 | 常压容器 第 1 部分:钢制焊接常压容器 |
2 | HG/T 20584-2020 | 钢制化工容器制造技术要求 |
3 | HG/T 20592~20635-2009 | 钢制管法兰、垫片、紧固件 |
4 | GB/T 7251-2023 |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
- 交货期
自合同签订生效日开始,40个工作日内交付所有供货清单中的产品。
- 交货地点
北京市房山区新镇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工作区。
-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
-
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资质要求: 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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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
-
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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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a.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b.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c.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d.未被中核集团及院纳入黑名单、灰名单等(不包含已释放的);
e.不存在核安全监管“两个零容忍”情形,被核安全监管部门明确停工处罚的,或即将面临停工处罚的;
-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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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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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
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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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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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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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
-
其他:a.供应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的报名、下载文件、报价等环节实施过程中,出现IP地址一致等异常情况;b.供应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风险阅知”中出现高风险和中高风险提示情形;采购单位将视情况决定对出现上述情形的供应商进行调查或直接采取处理措施。采购单位如进行调查的,供应商有义务配合调查并按要求做出回应,如供应商未按采购单位要求及时回应的,则采购单位有权根据已知资料和情况做出相关处理决定。
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