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沙坪坝分公司2025年度集中式报警器配套防爆风机及风管采购项目(重新寻源)公告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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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
公告编号: RQXYGG202505200011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沙坪坝分公司
采购项目编号:RQCGXY202505200009
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度集中式报警器配套防爆风机及风管采购项目(重新寻源)
采购内容和范围: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沙坪坝分公司2025年度集中式报警器配套防爆风机及风管采购。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营业执照:响应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营业执照);
2. 资质要求:生产企业具有有效的防爆合格证书(提供证书)。
3. 安全要求:近三年(自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之日)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响应供应商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 信用要求:(1)响应供应商(含联合体响应的成员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如:提供网站查询界面截图);
(2)响应供应商(含联合体响应的成员单位)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如:提供网站查询界面截图)。
5. 其他要求:响应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内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等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6. 响应性评审: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工期/交货期/服务期、质量要求、安全要求、限价以及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等要求,对响应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确认是否符合要求。
7. 响应报价: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否则其响应无效。
8. 低于成本评审:发现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响应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响应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响应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成交合同、履约优良证明材料等)。响应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审小组认定该响应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其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