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天府国际机场航站楼有税商业2025年一批次招商(特产类)项目招标公告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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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招标代理)对成都天府国际机场航站楼有税商业 2025 年一批次招商(特产类)项目进行公开招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成都天府国际机场位于四川省成都东部新区,是国家“十三五”期间规划建设的最大民用运输枢纽机场项目,是西部地区新一轮开发开放重大标志性工程,也是四川历史上投资体量最大的机场项目。2019 年 2 月,四川省人民政府、中国民用航空局联合公布《成都国际航空枢纽战略规划》,将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定位为成都国际航空枢纽主枢纽机场、服务成渝城市群的核心枢纽机场,是面向未来重点打造的国际客货运航空枢纽。
2021 年 6 月 27 日,成都天府国际机场正式投入运行,成都成为继北京、上海之后,中国大陆地区第三个运行双机场的城市。成都天府国际机场以建设全球性航空枢纽为目标,当前运营成都出港的全部国际航线和部分国内航线,近期运行保障能力将满足 6000 万年旅客吞吐量、130 万吨货运量需求。远期运行保障能力将满足 1.2 亿人次年旅客吞吐量、280 万吨货运量需求。成都天府国际机场现已完成全部航班转场,复航、加密伦敦、多哈、伊斯坦布尔、悉尼、法兰克福、首尔等多条国际航线,整体运行态势整体良好。2024 年天府机场实现旅客吞吐量 5490.1 万人次,位居中西部第一、全国第五,同时也是全球繁忙机场之一。
天府机场航站楼前设有综合交通换乘中心(GTC),现已实现高铁、地铁、机场专线、长途汽车、出租车、网约车、自驾车、团队大巴等多种交通方式无缝换乘,从航站楼到达层出口到各交通方式乘车区步行距离不超过 500 米,空地联运便捷高效,综合交通枢纽优势明显。
成都天府国际机场以航空运输为核心,集多种交通方式于一体,深度融入城市公共交通体系,是一座与国家中心城市相适应的超大型现代综合交通枢纽。随着航空运输量在综合运输功能结构上的比重逐步提高,综合交通的规模效益、时间效率和成本优势将进一步凸显,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具备延伸综合交通枢纽为城市综合体的发展潜力。
成都天府国际机场 T1、T2 两座航站楼共 71 万平方米,其中 T1 航站楼总面积约 39 万平方米,T2 航站楼总面积约 32 万平方米。综合交通换乘中心(GTC)总面积为 27 万平方米。航站楼商业(有税)总面积约 2.6 万平方米,目前开发约 1.6 万平方米。
成都天府国际机场航站楼有税商业 2025 年一批次招商(特产类)项目共 1 个标段,面积约为 121.1 平方米。招标标段如下:
区域 | 航站楼 | 标段号 | 位置 | 二级业态 | 面积 (平方米) | 经营期限 (年) |
国内 | T2 | T2-C-R-5A/6A | L2北指廊 | 综合特产 | 121.1 | 3+X(X≤2) |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内容及服务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我们诚邀满足以下条件的企业作为投标人参与本次招商: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投标人注册资本在 200 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经营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须含有投报相关项目。
投标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信誉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投标时须提供查询时间为发出招标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开具的投标人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证明无不良记录。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报告,具体查询时间为发出招标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其他要求:
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存在关联关系的法人仅能选择一家公司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不能联合参与投标,也不得同时投报同一标段,中标后禁止将场地转让。关联关系包括母子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之间、合营公司、联营公司等。投标时须提供公司股权结构、主要股东名称或投资方的基本信息(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如出现上述应互相回避的投标人在同一标段中投标,以综合评分排名在前的投标人为有效投标人。
②如果投标人投报品牌为直营,投标时须提供该品牌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果投标人投报品牌非直营,投标人需要取得其投报品牌的经营授权或预授权,投标时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①发生过重大群体性事件等影响社会稳定的敏感性事件;
②在运营中发生过安全事故(火灾、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等);
③发生过售卖的商品、食品、提供的服务出现质量问题等严重负面影响事件;
④在全国机场发生过空防安全责任事故;
⑤在机场因逃单行为、拖欠经营费用等违约行为而被终止过合同;
投标时须提供上述内容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5、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在投标时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若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若在合同签订后发现此类问题,招标人亦有权解除合同而不承担责任,且有权要求该投标人赔偿损失。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5-26 17:00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阅)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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