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煤业公司华能庆阳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核桃峪及新庄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报告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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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煤业公司华能庆阳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核桃峪及新庄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报告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05-2-222)
项目所在地区:甘肃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煤业公司华能庆阳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核桃峪及新庄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报告编制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庆阳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 甘肃省庆阳市核桃峪煤矿、新庄煤矿;
2.2 标段划分: 华能煤业公司华能庆阳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核桃峪及新庄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报告编制项目标段包1;
2.3 服务地 点: 甘肃省庆阳市核桃峪煤矿、新庄煤矿;
2.4 服 务 期: 60日历天,开始日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
2.5 招标范围: 主要完成新庄煤矿与核桃峪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报告的编制,组织完成审核及验收工作,及分别根据规范制定建立新庄煤矿与核桃峪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数据库。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具有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者防治单位资质证书》,资质等级为危险性评估类“乙级”及以上。
3.2.2 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目期为准)至少具有1项井工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项目业绩或地质灾害评估类业绩,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地质、水文地质或相关领域的高级工程师职称,提供职称任职资格证节扫描件或复印件,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项担任井工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项目业绩或地质灾害评估类业绩编制项目负责人的经历,需提供证明材料,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2024年6月1日以来至少3个月本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
3.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