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义自贸区义乌高铁新城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跟踪及结算审计服务招标公告
浙江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义自贸区义乌高铁新城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跟踪及结算审计服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义乌自由贸易发展区管理委员会,代建单位为义乌市交通旅游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跟踪及结算审计服务单位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义乌市后宅街道义乌站南侧,宗泽北路东侧,北站大道北侧,站南一路东侧。
2.2 工程规模:金义自贸区义乌高铁新城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划建设用地面积141亩,总建筑面积16101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511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589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平行进口车直销中心、海淘车新能源中心、汽车媒体直播间、产业公共服务平台、汽车金融中心、新能源汽车展览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地下停车库及基础配套工程等。本项目估算投资建安工程费81615.1万元。以上工程概况规模仅供参考,具体实际实施工程以业主通知为准。
2.3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土石方及基坑支护工程、土建、人防、水电安装、消防、暖通、弱电、幕墙、装修、电梯、配套道路等工程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的全过程造价控制和结算审计服务及甲方要求的服务内容。还应包括委托人另行单独发包的招标代理、设计、监理、地质勘察、基坑监测、天然气、通信、广电、地基基础检测、工程测绘、高压供电工程、供水工程等的项目结算审核工作(具体以委托人书面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资格)条件
3.1.1 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
3.3其他
3.3.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自投标截止日起向前24个月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3.2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实施意见》(义行服管〔2018〕23号)规定,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招标人在资格审查时查询的网站信息为准)。
4、资格审查方式与评标办法
4.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2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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