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山东分公司烟台电厂燃机项目信息系统基础设施建设招标公告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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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山东分公司烟台电厂燃机项目信息系统基础设施建设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05-2-144-0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山东分公司烟台电厂燃机项目信息系统基础设施建设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烟台)燃机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福泉路 3 号。
2.2 规 模: 华能山东分公司烟台电厂燃机项目信息系统基础设施建设。
2.3 标段划分: 华能山东分公司烟台电厂燃机项目信息系统基础设施建设标段包1。2.4 交 货 地 点: 华能烟台燃机发电项目施工现场指定地点。
2.5 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招标人可根据工程进展的实际情况调整交货进度,如有调整,招标人将提前通知投标人,提前或延后交货将不引起商务变化,投标人必须予以响应。
2.6 招标范围:包括桌面虚拟化办公系统、服务器虚拟化系统(含超融合系统、数据备份系统、运维监控系统等)的供货、施工、调试等。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CMMI(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
(2)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资质。(应“国家保密单位”关于保密的要求,投标人无法在招标平台上传的,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具备相关资质条件并备注证书编号,同时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2.2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至少具有3项单项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及以上的信息系统集成合同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工作范围及工作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