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江区2024年度污水提质增效项目成效评估项目采购公告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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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泉州市洛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洛江区2024年度污水提质增效项目成效评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 厦⻔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市政西北设计院有限公司、科设⼯程设计有限公司、福建省建研⼯程顾问有限公司、中国市政⼯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1.项目名称:洛江区2024年度污水提质增效项目成效评估项目。
2.项目编号:HMCG-QZ-2025027。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合同 包 | 品目 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进口 | 允许|中小企业 划分标准 所属行业 | 合同包预算 | 谈判保 证金 |
| 1 | 1-1 | 成效评估1 (项) 项目 | 276000 | 否 | 其他未列 明行业 | 276000 | 0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4.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4.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4.2特定条件:
包:1
⽆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件第五章。
4.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不接受。
5.供应商报名期限:2025年5月21日至2025年5月23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
14:30-17:30时(北京时间)。
5.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5-23 17:30附件下载
洛江区2024年度污水提质增效项目成效评估项目采购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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