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南宫有机质综合利用中心项目(一标段)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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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工程 北京南宫有机质综合利用中心项目(一标段) 已由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京发改(核)〔2024〕171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北京环境卫生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地方) ,工程出资比例为100% ,,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瀛海镇南宫垃圾堆肥厂院内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全厂拆除工程,拆除建筑面积约42000平方米;新建综合处理车间,新建建筑面积7870.4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369.2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01.16平方米;新建室外除臭设备基础2座等。(最终建设规模以规划许可证载明数据为准) 合同估算价6900 (万元)
2.3 本工程的工期要求 197 日历天
2.4 本工程招标范围 北京南宫有机质综合利用中心项目(一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屋面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及供暖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建筑电气工程等。
2.5 其他 给水管线,最大管径DN50mm;排水管线,最大管径DN100mm;热力管线,最大管径DN70mm。(最终建设规模以规划许可证载明数据为准)。本工程整体规模为设计厨余垃圾处理能力1000吨/天,其中:餐饮厨余垃圾400吨/天,家庭厨余垃圾600吨/天。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新]及以上 资质已完成的单项工程合同额为4000万元(含) 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业绩 (近年类似工程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注册建造师一级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 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 本工程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列要求: 宽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5 22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3.3 其他要求:
4.申请人信誉要求
4.1 失信被执行人
本工程资格预审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本工程资格预审对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采用 (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4.3 其他信誉要求:
5. 资格预审方法
本工程资格预审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且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方可于 2025 年 04 月30 日 15 时 00 分至 2025 年 05 月 09 日17 时 00 分,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凡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者,方可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
化平台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成功后平台自动生
成的回执时间即为递交成功时间,申请人应保留成功上传回执。本工程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
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05 月 26 日 17 时00 分。
电子化平台中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且不能出示成功递交回执的;或回执载明的传输时间超出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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