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能技术公司资产评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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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采购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21日 08时 29分 18秒
一、概述
对国家管网集团储能技术有限公司持有的拟报废工程物资和固定资产(详见附件)进行资产价值评估,时间基准日为2025年4月30日。要求评估机构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开展评估工作,对资产现状、技术状态、市场价值等进行全面核查与分析,并出具正式评估报告,评估报告需包含评估方法、过程、结论及必要附件。
二、采购项目与标段
交货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6月25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质保期限(月):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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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标段一 | 标段一 | 标段一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询比项目。 2.1.2 供应商需在国家管网集团资产评估机构备选库(2022)名单中机构。 2.2 财务要求 2.2.1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2.2 根据所报的年度会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测算,投标人存在资不抵债情况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资料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人于2025年以后成立的,须提供公司财务部门出具当年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扫描件,加盖财务章或公章。 投标人于2025年以前成立的,优先提供最近一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加盖财务章或公章;2025年4月底前,会计师事务所对最近一年(2024年度)暂未完成财务审计的,同时提供再上一年(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最近一年(2024年度)期末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扫描件,加盖财务章或公章。 投标人于2025年以前成立,暂时无法按第条要求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与会计报表的,需提供再上一年(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截至最近一年(2024年度)期末不存在“资不抵债”等情形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财务章或公章。最近一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布后,如与承诺函不符,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投标人承担。 投标人于2025年以前成立且无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需提供公司出具的无需会计事务所审计的承诺函(格式自拟)以及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最近一年(2024年度)期末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事业单位可提供同等报表代替)扫描件,加盖财务章或公章。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与承诺函不符,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造成损失由投标人全部承担。 2.3 信誉要求 2.3.1 响应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2.3.2 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2.3.3 2022年 1 月 1 日至响应截止日(近三年),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2.3.4 2022年 1 月 1 日至响应截止日(近三年),响应人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 2.3.5 没有采购人禁止其响应的处理决定,未被采购人列入承包商黑名单。 2.4 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资产评估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扫描件或合同扫描件证明文件,以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签发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5 人员要求 设一个项目经理,本项目至少配备5人,拥有丰富的资产评估经验,良好的管理能力、领导能力和沟通能力。 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资产评估作为项目经理的相关业绩,须提供以下有效证明资料之一: (1)能体现项目经理姓名的合同主要页扫描件;(2)合同主要页及业主出具的其担任项目经理的盖章证明文件;(3)合同主要页及其他能证明其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文件,如作为项目负责人签字出具的调研报告等资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6 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