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化所关于汞标准品等111项试剂耗材采购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吉林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采购计划-[2025]-05202号 -BY-HWZB-20250509
项目名称: 理化所关于汞标准品等111项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60万元
采购需求: 采购汞标准品等111项试剂耗材,具体 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 签订合同后两个月内供货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
3.2供应商资质要求:应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及《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
3.3近三年度(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2023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4提供自投标截止之日前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6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进入后续评审;
3.7本项目核心产品为:环境金属混标、8种真菌毒素混合同位素内标、全氟化合物专用混标套装(23种混标+14种内标)、有机磷酸酯混标套装(22种混标+18种内标)、3-葡萄糖苷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内标、(易制爆)硝酸、(易制毒三类)盐酸、有机磷酸酯玻璃专用柱(本项目为非单一产品采购,根据采购文件中载明的核心产品,对多家投标申请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5-28 16:3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