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乌江公司水电及新能源集中调度控制中心建设装修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贵州
-贵阳市
正在报名中
(招标编号: CHDTDZ137/17-SG-022 )
一、 招标条件
华电乌江公司水电及新能源集中调度控制中心建设装修装饰工程招标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新华路9号。
2.2项目规模:公司水电及新能源集中调度控制中心建设装修装饰工程。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签订合同后100天内完成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1) 装饰工程 - 装修装饰工程 (CHDTDZ137/17-SG-02201): 对公司水电及新能源集中调度控制中心进行装修装饰,包含但不限于基础装饰装修、基础线缆铺设安装、消防工程、完工保洁及开荒等内容。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装饰工程-装修装饰工程】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
9.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10.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