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甸街道万隆社区低效苗木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
-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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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
一、招标条件
本星甸街道万隆社区低效苗木整治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5万元, 招标人为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星甸街道办事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项目地点:星甸街道万隆社区 项目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最高限价:1000元/亩;涉及辖区内150亩低效苗木整治清理,土地复垦。服务费总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结算价按照结算审计亩数*每亩单价,结算价不得超过最高预算总金额。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采购需求:涉及辖区内150亩低效苗木整治清理,土地复垦。 (一)实施地块: 1、实施面积150亩; 2、实施地块分别为坡龙-小张组(索罗斯山前)地块、林河组(村庄前)地块。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星甸街道万隆社区低效苗木整治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星甸街道万隆社区低效苗木整治项目: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或提供相关承诺);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提供相关承诺);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注: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本项目公告“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条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中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详见《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 附件)),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条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成交)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胶装提交采购人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投标人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投标人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4)供应商未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5-28 17:00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高级会员及询价会员查阅)附件下载
星甸街道万隆社区低效苗木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