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新哨镇人民政府关于新哨镇韭黄农产品体系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云南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HZC2025-G3-01336-YNCC-0021
项目名称:新哨镇韭黄农产品体系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200
最高限价(万元):200
采购需求:韭黄全产业链基于溯源体系的联农带农服务系统建设、弥勒区域韭黄品牌策划与建设服务、韭黄数字农业设施水平提升、韭黄产业数字化系统承载云资源服务(具体详见采购需求及技术服务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100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评分优惠政策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于符合条件的小型和微型投标人给予 10% 的优惠,对于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给予 4% 的优惠,在投标报价评分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投标报价评分。2.2监狱企业优惠政策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优惠政策,监狱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2.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注:①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容为判定标准。②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③残疾人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④不得重复享受政府采购政策。;(1)新哨镇韭黄农产品体系建设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3.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开标当日为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3.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技术方案及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5-29 23:59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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