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航三公司德胜河项目部电动叉车询价公告
江苏
-常州市
中交三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德胜河 航道整治工程 项目
电动 叉车设备 询价函
我公司因工程施工需要招标采购一批叉车,现询价采购(编号: 装03-202505-电动叉车 ),贵单位如有意向,请按下列要求投标:
1、 投标人资质 :
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投标人须具有相应资质,并在人员、运输、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1.2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含子公司或关联公司)无不良履约记录,如被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或中国交建、中交三航局等企业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报价;
2、 标的 :电动叉车
3、质量要求 :产品质量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质保书随货交需方收货联系人(质保书与炉批号要一致)。
4、供应数量规格 :详见附件
5、供货时间 :2025年6月2日
6、交货地点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魏村街道德胜河项目部
7、计量及验收方式 :钢筋加工设备由项目部有关人员进行确认和验收。
8、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 : 陆运 ,供方负担运费,需方负责卸货。
9、结算单价确认 :本合同单价采用固定单价,在合同期内实际结算价格维持合同单价不变。
10、付款方式 :供货结束后,供方按双方签认的实际供应数量及结算单价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方自收到全额增值税发票后 15 天内完成付款。
11、履约保证及违约责任 :
1、供方保证:按需方要求按时交货。如因供方原因而逾期交货,每延误一天,支付 450 元作为违约金。
自交货日起算,一旦供方逾期达到 3 天,则需方有权利选择随时解除合同,另寻其他供应商,同时,供方应向需方支付本合同约定总价的 10 %作为违约金。
2、供方保证:所供产品的质量、数量、规格等达到需方的要求。如未达到要求,则供方有义务按需方要求,无条件保质保量迅速的重新供货或补足差量至指定地点,并承担本条上款约定的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如再次供货仍不符合要,则需方也有权选择随时解除合同,另寻其他供应商,同时供方须支付本合同约定总价的 10 %作为违约金。
3、本合同所约定违约事项、赔偿事项等扣款事项如实际发生,而所约之各项违约金、赔偿金等若尚不足以抵偿、弥补需方损失的,供方有义务补足差额。各类扣款的扣除方式为:在付款时,从应付货款中直接扣除。
12、投标报价单的递交 :投标人请于 20 25 年 5 月 26 日 14 : 00 时前通过《中国交建装备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报价的录入并上传(上传附件的投标报价与网上填报报价应一致,不一致的作废标处理)。
13、开、评标 :招标人于 5 月 26 日 14 : 00 时 在《中国交建装备采购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线上开标,由招标授权的询价小组或本级单位采购领导小组,综合对投标人报价、信誉、实力等因素进行评议并确定中标单位,招标人有选择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人的权力特别是不合理价格,并对此不作任何说明或解释,也不回答任何提问。
14、合同签订 :中标单位接到招标人中标通知在 10 日内前来招标人签订供货合同。
招标人 (盖章): 中交三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鼓楼区江边路 3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