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州县人民医院内镜中心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甘肃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编号:GZZFCG[2025]70号
项目名称:瓜州县人民医院内镜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75.0(万元)
最高限价:375.0(万元)
采购需求:一包:1.内镜主机1套;预算金额:110万元(进口产品已论证)2.胃镜治疗镜1条;预算金额:40万元(进口产品已论证)3.肠镜放大镜1条;预算金额:70万元(进口产品已论证)4.十二指肠镜1条;预算金额:60万元(进口产品已论证)(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二包:1.小探头超声内镜1套;预算金额:75万元;2.胶囊内镜1台;预算金额:10万元;3.内镜消毒机追溯系统1套;预算金额:7万元;4.中频胃肠治疗仪1台;预算金额:3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进口产品供货期为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国内产品供货期为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下列材料;1.1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证件;1.2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近期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1.3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度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文件是指: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或社保缴费单或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等);1.4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度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税后回单或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1.5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6供应商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招标活动。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投标人相互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书面声明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1.7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一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1.8本项目第二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25.33%,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包①具备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备案证),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证)(提供以上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②对提供进口产品的供应商,须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函或区域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转授权函(原件彩色扫描件)(提供转授权函的,还须提供生产厂家对区域总代理的授权函彩色扫描件且该彩色扫描件须加盖区域总代理公章。二包具备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备案证),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证)(提供以上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