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湖(界首镇)退圩还湖处置树木拍卖代理服务项目(第二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江苏
-扬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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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湖(界首镇)退圩还湖处置树木拍卖代理服务项目(第二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招标编号:YZXZM-T-202505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扬州市高邮市
一、招标条件
本高邮湖(界首镇)退圩还湖处置树木拍卖代理服务项目(第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招标人为高邮市界首镇农业农村和生态环境办公室。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1.项目编号:YZXZM-T-20250501 2.项目名称:高邮湖(界首镇)退圩还湖处置树木拍卖代理服务项目(第二次) 3.预算金额:拍卖服务费率3%。(成交金额) 4.最高限价: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拍卖代理服务费最高限价为高邮湖(界首镇)退圩还湖处置树木拍卖成交金额的3% ,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做无效响应处理。) 5.采购需求:拟通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一家供应商对高邮湖(界首镇区域)退圩还湖范围内树木进行公开拍卖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拍卖方案策划、公告发布、竟买人招募、拍卖会组织、成交结算、档案管理及后续服务。拍卖具体范围为高邮湖界首镇区域(除芦苇荡景区范围内)湖区圈圩20933亩圩埂上的所有树木。树木的评估价约500万元,具体以评估报告为准。详细采购需求见谈判文件第四章。 6.合同履行期限:高邮湖(界首镇)退圩还湖处置树木拍卖服务全部结束。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且中标后禁止转包和分包。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高邮湖(界首镇)退圩还湖处置树木拍卖代理服务项目(第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高邮湖(界首镇)退圩还湖处置树木拍卖代理服务项目(第二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2025年02月-2025年04月)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3 供应商近三个月内(2025年02月-2025年04月)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4 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5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6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按要求填写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3.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专职注册拍卖师资格,须提供拍卖师的执业资格证书,拍卖师的注册单位以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发放的《拍卖师执业注册记录卡》为准,注册单位须和投标单位名称保持一致)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5-26 17:00附件下载
高邮湖(界首镇)退圩还湖处置树木拍卖代理服务项目(第二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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