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行政事务服务等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上海
竞争性谈判
业主单位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73-2541GNSHFWCS1137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行政事务服务等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6.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提供非涉密文件收发传阅、归类整理,办公用品领用:员工考勤统计、部门固定资产登记、财务报销单据流转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且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不仅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4)供应商在近三年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