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因素法-学生课程—兴华中学提升学生创新力科创课程建设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
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1525210200026613-XM001
项目名称:一般因素法-学生课程—兴华中学提升学生创新力科创课程建设
预算金额:16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6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包预算金额 (万元)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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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般因素法 - 学生课程—兴华中学提升学生创新力科创课程建设(第 1 包) | 85 | 1 | 为提升学生的科学素养,做好学科竞赛选取相关学科进行培养,针对各学科要求进行授课 |
2 | 一般因素法 - 学生课程—兴华中学提升学生创新力科创课程建设(第 2 包) | 80 | 1 | 为提升学生的科学素养,做好学科培优教育,选取相关学科进行培养,针对各学科要求进行授课 |
注:本项目共分 2 个包招标,为保证项目进度、质量及服务根据采购人要求,投第 1 包至第 2 包的供应商不能重复中标。投标供应商可以同时参加 2 个包的投标,评审的先后顺序是按第 1 包至第 2 包的顺序评审,每家投标供应商最多只允许中标一个包。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 / 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 / 小微企业承接。
□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