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昆山市分公司综合楼电梯更新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
-苏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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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苏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昆山市分公司综合楼电梯更新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5万元, 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市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本次采购内容为昆山市邮政分公司综合楼电梯更新,投标人负责拆除原有电梯、安装1台全新电梯,电梯为6层6站6门。投标人负责提供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护、电梯及其配套设备的设计、制造、工厂试验、现场安装、调试、竣工验收等内容。本项目预算25万元,总价设置最高限价25万元,超过最高限价做否决投标处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昆山市分公司综合楼电梯更新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昆山市分公司综合楼电梯更新项目:
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提供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信息为准)。
5)投标人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核实信息为准)。
6)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7)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或苏州市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8)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可转包、分包(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10)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商或电梯代理经销商。(1)投标人为电梯制造商时,应持有有效期内A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
(2)投标人为电梯代理经销商时,应持有有效期内A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应具有有效期内A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提供有效期内加盖公章的许可证复印件)。
11)投标人应为拟投标电梯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交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代理商针对本项目不能同时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制造厂商的授权(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制造厂商不得与其授权代理商同时参与招标。
12)投标人在苏州地区有维保机构,当前没有的可以承诺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设立需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注: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5-28 17:30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阅)附件下载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昆山市分公司综合楼电梯更新项目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