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泰山隆安煤业有限公司编制《矿山地质、生态等环境恢复与监测情况自评估报告》项目公告
山西
-忻州市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泰山隆安煤业有限公司编制《矿山地质、生态等环境恢复与监测情况自评估报告》项目公告
(采购编号:JNC251-CG-250519332 、 SXZB-2504124211JNF1242/01 )
采购 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忻州市/保德县
一、采购条件
本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泰山隆安煤业有限公司编制《矿山地质、生态等环境恢复与监测情况自评估报告 、 SXZB-2504124211JNF1242/01 》(采购项目编号:JNC251-CG-250519332),已由 党总支委员会会议纪要【 2025】第4次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泰山隆安煤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平台”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进行谈判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概况:根据保德县自然资源局通知要求(保自然资〔2024〕199号),现需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编制《矿山地质、生态等环境恢复与监测情况自评估报告》,评估内容包括2019年1月8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的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基金及使用情况、土地复垦计划及验收、矿山环境保护修复监测等情况,按规定时间向县自然资源局提交评估申请,并配合县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和生态环境局组织的专家现场评估工作。
2.2 采购范围: 编制《矿山地质、生态等环境恢复与监测情况自评估报告》,包括但不限于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基金使用情况评估、土地复垦计划及验收情况评估、矿山环境保护修复监测情况分析等。
2.3 服务周期 /服务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
2.4 服务地点: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泰山隆安煤业有限公司
2.5 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符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土地复垦条例》及山西省相关技术规范;报告须通过保德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的专家评审,备案文件完整、有效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资质要求:须具备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评估)
3. 3 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承担 2 项类似项目 业绩;
近年指: 2022年5月 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 矿山环境治理或土地复垦 评估 业绩 。
类似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与类似业绩对应的任意一张结算有效发票。
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并附对应发票的 “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3. 4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 响应 文件格式中 “信誉材料”要求 的证明材料 ;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 须 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谈判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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