蟠龙镇乡村电商驿站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宝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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蟠龙镇乡村电商驿站建设项目竞争性商公告(招标编号:ZYCG-2025-017)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
一、招标条件
本蟠龙镇乡村电商驿站建设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宝鸡市金台区蟠龙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主要内容为蟠龙镇乡村电商驿站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商文件)。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蟠龙镇乡村电商驿站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蟠龙镇乡村电商驿站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2)、投标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被授权人参加开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投标供应商需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期限内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期限内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信誉要求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8)、投标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同一包号的采购活动。控股、管理关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截图须包含法定代表人姓名、经营范围、股东及出资信息等内容(提供截图并加盖公章);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5-28 17:00附件下载
蟠龙镇乡村电商驿站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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