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快运广州分公司长沙站营业部行包装卸搬运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铁快运广州分公司长沙站营业部
行包装卸搬运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CRE-GZ-25-005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铁快运广州分公司长沙站营业部行包装卸搬运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人 为 中铁快运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分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中铁快运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长沙站营业部装卸作业服务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现就 中铁快运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长沙站营业部装卸作业服务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已经落 实。
本次招标按照程序公开、竞争公平、授标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操作。
( 1 )采购内容:
① 投标人为招标人提供车站行李包裹的装卸搬运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车站行包发送前仓卸车、安检过机后入库、站房库内分拣、站台装卸、到达出库作业等。
② 招标人按 件清算服务费。本项目全年累计作业量为:发送前仓卸车 20 万件,站台装卸作业 165 万件。具体作业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③ 作业时段: 投标人应确保全年无休, 24 小时提供服务。
④ 投标人须严格按照招标方作业标准进行装卸搬运作业,在作业场地须服从招标方管理,并接受招标方考核。具体作业标准及要求见投标文件第四章服务需求。
( 2 )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期满,根据合同履行情况,在价格不上涨,服务质量符合要求,双方对继续执行原合同条款无异议情况下,可续签合同,但合同总期限 不超过 4 年。
( 3 ) 作业 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站
( 4 )为了确保装卸作业环节的独立性,保证招标方货运业务不受影响,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近一年内在长沙站营业部办理行包发送业务的合同客户及其控股、参股的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不接受当前为长沙站营业部提供行包配送服务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注册资本不低于 500 万元 ;
-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装卸、搬运服务;
- 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 开具 增值税专用发票;
(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和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5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