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港中旅(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中旅投资新媒体营销服务集采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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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中旅(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中旅投资新媒体营销服务集采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Z)ZSGG20250522007号
根据项目进度,港中旅(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中旅投资新媒体营销服务集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本标段采用资格预审方式。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港中旅(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深圳 项目规模:/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招标编号:ZL31000625FZ0006 项目名称:港中旅(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标段名称:中旅投资新媒体营销服务集采项目 招标内容和范围:招标内容:围绕引进外部公司针对抖音、视频号、小红书、快手等公域流量平台(统称新媒体平台),为甲方提供培训等服务;指导甲方单位建立新媒体营销体系并落地,通过以上新媒体平台建立账号、生产直播、视频、图文等传播内容及建立合理管理机制等,达到线上获取线索、促进来访及成交转化,赋能营销业绩的目的。本次招采针对中旅投资总部及全国地区项目使用。
招标范围:中旅投资总部及全国各地区公司项目新媒体营销服务。 交货期/工期:1+1年(周期年),最后一年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注:详细内容见资格预审文件,以资格预审文件为准。
二、申请人资格能力要求
1.申请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
2.申请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申请文件格式:符合第二卷“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的要求。
4.联合体申请人(如有):不接受。
5.文件有效性:资格预审申请函、增值税纳税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有效。
6.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7.类似项目业绩: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应满足以下业绩要求:
1)投标人至少承担过2项房企总部或区域平台新媒体营销服务业绩;
2)投标人至少承担过5项房企多项目或单项目新媒体营销服务业绩。
8.项目团队:投标人公司正式员工数量及各岗位人员情况,可满足同期服务3个项目以上数量(每个项目配置至少2个资深讲师、1个项目经理、1个助教/内容/运营助理等角色),须提供投标公司各岗位人员数量架构、核心指导老师简历、投标人公司同时间可承受最高服务项目数量承诺函。
9.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地产公司提供同类项目服务经验不得低于2年,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简历、需体现从业年限、服务经验案例、相关业绩亮点,及近 6 个月以来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的单位名称一致。 备注:
三、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数量不超过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