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粤电靖海发电有限公司1-4号机组DCS系统改造项目公告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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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粤电靖海发电有限公司 1-4 号机组DCS 系统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24-2520N231139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东粤电靖海发电有限公司 1-4 号机组 DCS 系统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广东粤电靖海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广东粤电靖海发电有限公司(惠来电厂)位于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县东端南海靖海湾岸边,距靖海镇和惠来县城分别为 2km 和 25km。一期工程的 1、2 号 2×630MW 机组和 3、4 号机组 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均已经投产。
(二)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广东粤电靖海发电公司 1-4 号机组 DCS 系统改造(含 4 套单元机组DCS 和2 套公用系统DCS)。本项目采用包工包料的承包方式。本项目所需的相关施工设备、材料等由投标方提供。本项目 DCS 采用全国产自主可控产品。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并以其为准。
投标人必须对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如有重大缺漏,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三)工期要求:招标方2025 年11 月-2026 年2 月实施4 号机组DCS 升级改造,4 号机组DCS系统国产化改造必须在机组停运后的75 天(不含办理施工手续时间)内完成(施工+调试);2026 年10 月-2027 年 1 月实施 3 号机组 DCS 及 3、4 号机组公用环 DCS 升级改造,3 号机组 DCS 及 3、4 号机组公用环DCS 升级改造必须在机组停运后的 75 天(不含办理施工手续时间)内完成(施工+调试);2027 年 3 月-2027 年 5 月实施 1 号机组 DCS 升级改造,1 号机组 DCS 系统国产化改造必须在机组停运后的45 天(不含办理施工手续时间)内完成(施工+调试);2029 年 10 月-2029 年12 月实施2 号机组 DCS 及1、2 机组公用环 DCS 升级改造,2 号机组 DCS 及 1、2 机组公用环DCS 升级改造必须在机组停运后的45 天(不含办理施工手续时间)内完成(施工+调试)。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并以其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企业,具有(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设计、制造、销售所投标设备能力的制造(3)投标人近5 年(2020 年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投运时 为准))至少有 1 个为国内单机容量600MW 等级或以上燃煤发电机组主机提供全国产自主可控 DCS 系 统的投运业绩。至少应当提供:1)合同封面、供货范围清单、技术参数表、签字盖章页;2)投运证明材料(如: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的资料);3)DCS 系统国产自主可控产品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中国电机工程学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中国自动化学会发电自动化专业委员会三家机构中任意一家的鉴定证明文件)。注: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子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
(4)投标人近3 年内未发生人身死亡生产事故。
(5)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被列入广东能源集团公司(或广东能源集团下属二级平台企业,或招标人)灰名单或黑名单的,其投标均无效。
(6)投标人主要负责人(法人、股东、总经理)为靖海发电公司员工、或与靖电公司高管人员或中层管理存在亲属或特定关系人的单位不得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也不接受授权代理商、经销商投标。
(8)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料文件是准确的、真实的、符合客观事实的且不存在虚假成份,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费用全部由投标人承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5-29 23:59附件下载
广东粤电靖海发电有限公司1-4号机组DCS系统改造项目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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