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环保能源(沈阳)有限公司垃圾进场道路修复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辽宁
-沈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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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环保能源(沈阳)有限公司垃圾进场道路修复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NYGC-GZ-2025-055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垃圾进场道路修复工程施工,招标人为光大环保能源(沈阳)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公司为光采招标(深圳)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垃圾进场道路修复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财落街道郎士屯社区
2.2 建设规模:天马街丁字路口至光大环保能源(沈阳)有限公司地磅处,共计 750 米垃圾进场道路(红色标线),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技术文件要求。
2.3 计划工期:项目工期:60 日历天,开工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2.4 招标范围:
天马街丁字路口至光大环保能源(沈阳)有限公司地磅处,共计 750 米垃圾进场道路(红色标线)等修复工程,具体内容报名后可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施工内容。
2.5 边界条件:
施工用电附近有检修配电箱、施工用水生活水、中水,进场道路畅通、临建场地条件较好。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 财务状况健康。
3.3 信誉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评标期间内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名单;
(4)不在本项目所在地政府的不得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限内;(5)以上信誉要求相关内容如因网站更新不及时导致无法查询的,以执法机关实际出具的书面文件为准。3.4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二级建造师资格证;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5-28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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