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河县公安局唐河县公安局解放路与文峰路等路口交通信号灯设施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河南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唐财采购公开-2025-19
2、项目名称:唐河县公安局唐河县公安局解放路与文峰路等路口交通信号灯设施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4,238,161.90元
最高限价:4238161.9元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
| 1 | 唐财采购公开-2025-19-1 | 唐河县公安局解放路与文峰路等路口交通信号灯设施项目 | 4238161.9 | 4238161.9 | 是 | 4238161.9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4238161.9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采购内容:唐河县公安局解放路与文峰路等路口交通信号灯设施采购(详见采购清单);
(2)项目实施地点:唐河县境内;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4)标段划分:划分为1个标段;
(5)交货时间及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 45 日内交货完毕;
(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
6、合同履行期限:45日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相关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4年内任意3个月);
3.3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需提供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若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则提供成立月份以来的企业财务报表);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
3.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
3.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和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开标时提供相关网站查询截图);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南阳市诚信库网站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南阳市)信息不做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南阳市)信息原件。诚信库(南阳市)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审查不合格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诺责任。)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6-10 23:59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