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连山南路(清峪路-金沙江路)排水管道预防性修复工程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上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310000000241230157684-00206275
项目名称: 祁连山南路(清峪路-金沙江路)排水管道预防性修复工程
预算编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2275300元 ( 国库资金:2275300元;自筹资金:0元 )
最高限价(元): 包1-2269432.07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 祁连山南路(清峪路-金沙江路)排水管道预防性修复工程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275300.00
简要规则描述: 对祁连山南路(清峪路-金沙江路)部分DN1200排水管道进行非开挖整体修复,修复总长度261.2米,修复检查井1座。对严重渗漏的排水管段以及修复的检查井采用局部土体注浆加固措施。临时排水采用“敷设临管+临泵抽水”方式。(具体数量及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合同履约期限: 90日历天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政策、鼓励节能政策、鼓励环保政策、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购买国货。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供应商应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