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服务类班车)安徽新能源公司2025年-2027年所有风电场电气设备及风机设备委托维护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安徽
-芜湖市
(招标编号: CHDTDZ010/21-QT-066 )
一、 招标条件
维护服务 已由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批准,招标人为 华电安徽新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有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市 、 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池州市东至县、淮北市濉溪县 。
2.2 项目规模:
(1) 涉及5个风电场(合计容量为 549.85 WM)的电气设备 ;
(2)涉及7个风电场共计235台风机设备。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合同签订后2年 , 详见招标文件 。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具体为 :
(1) 生产运营 - 新能源 2025 年 -2027 年所有风电场电气设备委托维护 (CHDTDZ010/21-QT-06601): 安庆大观、东至一期、东至二期、临涣、远善、金色等 6 个风电场,合计容量为 549.85WM ,所有的升压站、箱变、集电线路、送出线路等电气设备委托维护服务工作;风电场的运行操作、风机监护和设备巡检工作。
(CHDTDZ010/21-QT-06602): 无为、远善二期 2 个风电场合计容量 192WM ,总计 90 台风机半年、全年定检工作、维护辅助用工服务,其他 5 个风电场合计容量 523.65MW 、共计 145 台风机季度巡检工作。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生产运营-新能源2025年-2027年所有风电场电气设备委托维护】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国家电监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承修、承试二级及以上资质。
9.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2项单体容量不小于50MW级或累计容量不小于200MW风电场(含升压站、开关站、输配电设备)年度运维业绩的合同业绩。所有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0.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人签定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担任过3年以上的项目经理,并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11.主要人员:必须与投标人签定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拟参与的运维人员应具备3年以上风电场运维管理或运维检经验。
1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有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三级及以上承修、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9.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人签定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担任过3年以上的项目经理,并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10.主要人员:必须与投标人签定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拟参与的运维人员应具备3年以上风电场运维管理或运维检经验
11.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2项单体容量不小于50MW级或累计容量不小于200MW风电场年度运维业绩的合同业绩。所有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