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公司燃煤电厂氢氧化钠、次氯酸钠物资2025-2026年度预测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燃煤电厂氢氧化钠、次氯酸钠物资2025-2026年度预测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504679,招标人为广东电力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广东电力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广东公司燃煤电厂氢氧化钠、次氯酸钠物资 2025-2026年度预测采购项目 。
2.1.1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 2 个标段, 分别是氢氧化钠 7154吨、次氯酸钠5620吨两个标段。 招标范围为广东公司下属四个燃煤电厂(台山、惠州、清远、肇庆) 氢氧化钠、次氯酸钠 2025-2026年度 预测物资框架合同(统采分签),分批次供货。本项目共 两 个标段 , 投标人 两个标段可以都参与 , 也可选择其中任一标段进行投标, 广东公司燃煤电厂 氢氧化钠、次氯酸钠 2025-2026年度 预测物资供货清单如下:
| 序号 | 电厂 | 药剂名称 | 形态 | 商品浓度 | 用量( t) | 备注 |
|---|---|---|---|---|---|---|
| 第一标段 | 清远 | 氢氧化钠 | 液体 | ≥ 32% | 2354 | 暂定 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具体需求时间以招标人提前48小时通知为准,如遇紧急情况现场交货时间为24小时内。每批次供货时间及供货数量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合同有效期内,如物资已全部发放完毕,则合同提前终止;合同有效期内,如物资未发放完毕,合同按期终止。数量为预估数量,根据现场实际需要按实结算 |
| 惠州 | 氢氧化钠 | 液体 | ≥ 32% | 1800 | 供货时间: 暂定 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05月31日(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体需求时间以招标人提前48小时通知为准,如遇紧急情况现场交货时间为24小时内。每批次供货时间及供货数量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合同有效期内,如物资已全部发放完毕,则合同提前终止;合同有效期内,如物资未发放完毕,合同按期终止。数量为预估数量,根据现场实际需要按实结算 | |
| 肇庆 | 氢氧化钠 | 液体 | ≥ 32% | 2000 | 供货时间: 202 5 年 08 月 0 1日至 2026年5月31日 。数量为预估数量,根据现场实际需要按实结算 | |
| 台山 | 氢氧化钠 | 液体 | ≥ 32% | 1000 | 暂定 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具体需求时间以招标人提前48小时通知为准,如遇紧急情况现场交货时间为24小时内。每批次供货时间及供货数量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合同有效期内,如物资已全部发放完毕,则合同提前终止;合同有效期内,如物资未发放完毕,合同按期终止。数量为预估数量,根据现场实际需要按实结算 | |
| 第二标段 | 清远 | 次氯酸钠 | 液体 | ≥10% | 1800 | 供货时间:暂定 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体需求时间以招标人提前48小时通知为准,如遇紧急情况现场交货时间为24小时内。每批次供货时间及供货数量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合同有效期内,如物资已全部发放完毕,则合同提前终止;合同有效期内,如物资未发放完毕,合同按期终止。数量为预估数量,根据现场实际需要按实结算。 |
| 惠州 | 次氯酸钠 | 液体 | ≥10% | 800 | 供货时间:暂定 2025年07月01日至2026年05月31日(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体需求时间以招标人提前48小时通知为准,如遇紧急情况现场交货时间为24小时内。每批次供货时间及供货数量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合同有效期内,如物资已全部发放完毕,则合同提前终止;合同有效期内,如物资未发放完毕,合同按期终止。数量为预估数量,根据现场实际需要按实结算。 | |
| 肇庆 | 次氯酸钠 | 液体 | ≥10% | 3000 | 供货时间:暂定 2025年07月01日至2026年5月31日(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体需求时间以招标人提前48小时通知为准,如遇紧急情况现场交货时间为24小时内。每批次供货时间及供货数量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合同有效期内,如物资已全部发放完毕,则合同提前终止;合同有效期内,如物资未发放完毕,合同按期终止。数量为预估数量,根据现场实际需要按实结算。 | |
| 台山 | 次氯酸钠 | 液体 | ≥10% | 20 | 供货时间:暂定 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体需求时间以招标人提前48小时通知为准,如遇紧急情况现场交货时间为24小时内。每批次供货时间及供货数量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合同有效期内,如物资已全部发放完毕,则合同提前终止;合同有效期内,如物资未发放完毕,合同按期终止。数量为预估数量,根据现场实际需要按实结算。 |
2.1. 2 交货期:本次物资采购合同期限为 1 年, 每个电厂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具体需求时间以招标人提前 48小时通知为准 ,如遇紧急情况现场交货时间为 24小时内。每批次供货时间及供货数量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合同有效期内,如物资已全部发放完毕,则合同提前终止;合同有效期内,如物资未发放完毕,合同按期终止。
2.1. 3 交货地点:各电厂 指定位置。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第一标段:
(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含氢氧化钠)。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包含危险货物运输8类),或提供与有资质的运输单位签订的委托合同及对应运输单位的资质证书。
第二标段:
(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含次氯酸钠)。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包含危险货物运输8类),或提供与有资质的运输单位签订的委托合同及对应运输单位的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第一标段:
2020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并提供化学大宗药品氢氧化钠供货的合同业绩2份,且单份合同氢氧化钠供货量500吨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第二标段:
2020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并提供化学大宗药品次氯酸钠供货的合同业绩2份,且单份合同次氯酸钠供货量500吨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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