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支线打压及配套施工项目
湖南
-长沙市
正在报名中
询价采购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23日 18时 55分 42秒
一、概述
本次试压管线始于长沙作业区末站,终止于154分输站。线路总长69.83km,本次由于管线试压用水量较大,定于从长沙末站(2座500m³消防罐)及湘潭1#阀室(DN100自来水管道)两处作为水源,通过安装临时的管道及注水设施,进行管道注水施工(本次试压用水由甲方供应,需乙方用水前对水质进行化验);在水注满后在长沙末站安装打压设备按照水压试验标准对管道进行试压至7MPa,确认管道能够正常运行。本次注水前需要在长沙作业区中心站发球筒及昭山阀室发球筒在注水前各放置一枚清管器对水与氮气进行隔离,并由施工单位对清管器进行跟踪。本次试压项目内容不包含试压后管道吹扫干燥及水处理工作。
二、采购项目与标段
交货期限: 30日历天
质保期限(月):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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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湘潭支线打压及配套施工项目 | 该项目主要工程量为从长沙末站(2座500m³消防罐)及湘潭1#阀室(DN100自来水管道)两处作为水源,通过安装临时的管道及注水设施,进行管道注水施工(本次试压用水由甲方供应,需乙方用水前对水质进行化验);在水注满后在长沙末站安装打压设备按照水压试验标准对管道进行试压至7MPa,确认管道能够正常运行。本次注水前需要在长沙作业区中心站发球筒及昭山阀室发球筒在注水前各放置一枚清管器对水与氮气进行隔离,并由施工单位对清管器进行跟踪。本次试压项目内容不包含试压后管道吹扫干燥及水处理工作。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询比项目。 2.2 资质要求 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化工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压力管道安装维修GA1资质;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及质量保证体系。 2.3 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响应人需提供2022至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响应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或提供2024年度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扫描件;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响应人为资不抵债的,响应将被拒绝。(注:响应人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若2024年财务要求相关资料暂未完成,可提供承诺书及上一年度财务要求相关资料。响应人自行出具的财务资料应加盖公司财务部门公章,如公司未设置财务部门的进行说明后加盖公司公章也视为有效。) 2.4 信誉要求 2.4.1 响应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2.4.2 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2.4.3 响应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列入黑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2.4.4 2022年 1 月 1 日至响应截止日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2.4.5 2022年 1 月 1 日至响应截止日(近三年),响应人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所承担项目没有因工程质量、事故隐患等问题受到过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2.4.6 没有采购人禁止其响应的处理决定,未被采购人列入承包商黑名单。 2.5 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完成输油气站场安装维修工程施工项目(类似)业绩不少于1个,并提供业绩合同证明。(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扫描件或合同扫描件证明文件,以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签发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6 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自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油气站场安装维修工程施工项目(类似)相关经理业绩;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 其他人员要求至少配备1名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类);以上员工须是承包商自有员工,响应人应在响应文件中应提供劳动合同主要页或开标截止日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以上人员为不可替换人员,不得随意更换. 2.7 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 2.8 其他要求 应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