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师71团2连砂石料坑东区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SXZB-2025-113
项目名称: 第四师71团2连砂石料坑东区地质环境治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3810000
最高限价(元): 3156787.05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第四师71团2连砂石料坑东区地质环境治理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3810000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对71团2连砂石料坑区域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总面积11900平方米。(采购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补疑文件所示范围全部内容的施工)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工。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供应商须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丙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4. 其他资格要求:
( 1) 法定代表人或 单位 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 直接 控股、管理关系的 不同供应商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2)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3) 供应商的信用行为 : 在 资格审查阶段经查询 ,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其中之一。如有以上不良信用记录 之一的, 其 响应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