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金台高级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XM-20250513
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9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宝鸡市金台高级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59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59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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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服务 | 宝鸡市金台高级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590,000.00 | 590,000.00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宝鸡市金台高级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宝鸡市金台高级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5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连续六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5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连续六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凭证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承诺声明: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声明;
(6)书面声明: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8)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书面声明格式自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