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安市渭滨水源地部分水源井及管道更新工程节地专章、用地预审及建设用地报批等土地手续技术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西安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DZB-2025-2008
项目名称:西安市渭滨水源地部分水源井及管道更新工程节地专章、用地预审及建设用地报批等土地手续技术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内容取得最终省政府用地批复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市渭滨水源地部分水源井及管道更新工程节地专章、用地预审及建设用地报批等土地手续技术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市渭滨水源地部分水源井及管道更新工程节地专章、用地预审及建设用地报批等土地手续技术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或2024年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没有可不提供)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分支机构如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须出具包含分支机构的财务数据的总公司财务审计报告);事业单位零余额账户提供相应证明;
(3)提供已缴存的2024年4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提供已缴纳的2024年4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1.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2.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只需提供身份证;备注:分支机构由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即可;
(7)经查,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9)须具备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土地规划机构等级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
(10)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