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城县2025年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中央资金项目—第一中学、第七中功能室设备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新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bcx-gkzb-2025-015-1
项目名称: 拜城县2025年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中央资金项目—第一中学、第七中功能室设备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3170000
最高限价(元): 317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拜城县2025年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中央资金项目—第一中学、第七中功能室设备项目(二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31700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详见清单及附件要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详见合同要求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法人和授权委托人的社保缴纳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
3、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4、近三年2022-2024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投标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信用查询的内容包括信用查询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形、经营异常名录等黑名单的将拒绝其投标。
6、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7、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完税证明(如未缴税的需提供其相关税务部门开具的资料证明);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或提供《政府采购诚信承诺函》原件扫描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