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煤矿集团朔州热电有限公司500千伏断路器本体非全相改造项目二次公告
山西
-朔州市
大同煤矿集团朔州热电有限公司500千伏断路器本体非全相改造项目二次公告
(采购编号:JNC242-CG-250519240 、 SXZB-2505131411JNF1314/01 )
采购 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区
一、采购条件
本大同煤矿集团朔州热电有限公司500千伏断路器本体非全相改造(采购项目编号:JNC242-CG-250519240 、 SXZB-2505131411JNF1314/01 ),已由 大同煤矿集团朔州热电有限公司以晋控投资字 (2024)590号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大同煤矿集团朔州热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平台”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进行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
标段(包)内容:500千伏断路器本体非全相改造(详见采购需求)。
2.2 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7套500千伏阿尔斯通敞开式断路器本体非全相改造按电网停电计划分次、分期完成(非连续进行),每台断路器改造工期预计2天,两台机组发变组保护A、B柜配置非全相保护并校验工作在机组检修期间完成,每台机组改造工期预计为4天
2.3 服务地点:大同煤矿集团朔州热电有限公司
2.4 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供应商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一级(承装类和承修类和承试类);
3.3 项目负责人要求: 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且在本 采购 项 目 计划工期内不担 任 其他在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提供的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4 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承担 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项目负责人 业绩要求: 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 近年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2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500千伏及以上断路器改造业绩。
类似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与类似业绩对应的任意一张结算有效发票。
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并附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3.5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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