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2025年税收大数据管理平台(专项类数据服务)运维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江苏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SW0000-202513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2025年税收大数据管理平台(专项类数据服务)运维项目
预算金额:171.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2.87671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2025年税收大数据管理平台(专项类数据服务)运维项目主要包括税收大数据管理平台日常运维(智慧江苏税务大数据展示)、税收大数据管理平台日常运维(社保基金费管理等)、税收大数据管理平台日常运维(专项类数据运维服务)3个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税收大数据管理平台日常运维(智慧江苏税务大数据展示):2025年10月14日-2026年6月30日。税收大数据管理平台日常运维(社保基金费管理等):2025年7月1日-2026年6月30日。税收大数据管理平台日常运维(专项类数据运维服务):2025年7月1日-2026年6月30日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须签订联合体协议加盖公章。6.本项目除甲方事先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7.第1.(6)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8.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0.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