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中医院食堂外立面及屋面改造采购公告
江苏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1000-JSWC-C2025-0033
项目名称: 扬州市中医院食堂外立面及屋面改造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7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66.846万元
采购需求:
食堂上下两层建筑总 面积约 888 ㎡,内容主要包括原窗户拆除更换成普通双层保温铝合金窗、外立面基层处理、外墙面真石漆出新、落水管更换、外立面管线清理、原屋面瓦拆除及基层清理、基层防水 处理、 屋檐下挂铝板外包、屋面瓦铺设等。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整个工程的工程量完成并且合格,可交付采购人竣工验收投入使用(缺陷责任期另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3.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4.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江苏省财政厅苏财购【2020】52号文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注: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2011]300号)中(三)条:建筑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资格证书(提供证书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任意一月的社保证明)
4.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6-06 14:3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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