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泰风机、靖远风电场100台风机委托运维服务招标公告
甘肃
-白银市
(招标编号: CHDTDZ090/18-QT-046 )
一、 招标条件
运维服务招标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甘肃能源有限公司景泰分公司 、甘肃靖远航天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集团批复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各风场所在地,详见各标段招标文件。2.2 项目规模:详见各标段招标文件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具体为 :
(1) 设备检修、维护 - 景泰风机检修技术服务外委 (CHDTDZ090/18-QT-04601): 景泰 88 台风机 1 年期检修技术服务。
(2) 设备检修、维护 - 靖远风电场 100 台风机委托运维服务 (CHDTDZ090/18-QT-04602): 靖远风电场 100 台北京万源工业有限公司 HWDL2000/106-85 型机组直驱风机风力发电机组 1 年期检修技术服务。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设备检修、维护-景泰风机检修技术服务外委】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须具备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承修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在有效期内
9.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300台风电机组运维服务的完工合同业绩。
所有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原件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设备检修、维护-靖远风电场100台风机委托运维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须具备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承修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在有效期内
9.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300台风电机组运维服务的完工合同业绩。
所有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原件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