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眙县2025年桂五镇第一批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采购公告
江苏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830-HADY-C2025-0012
项目名称: 盱眙县2025年桂五镇第一批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101.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101万元
采购需求:
1、高庙社区:高庙社区铺设沥青路 长约 8500平方米路面黑色化沥青漫层 。
2 、四桥村:太平组铺设 水泥路长 920米、宽3米、厚0.15米 。具体详见采购需及全费用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 6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要求)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要求)及受托人身份证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2.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3.承诺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三要求)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4.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按照示范格式四要求)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五要求)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5.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评委在资格审查时查询,一旦被查询存在上述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 业 。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并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3.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供应商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25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及其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务合同)。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